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
二、申请条件
在穗埔府规〔2018〕14号文生效期间(2018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和机构:
1.在本区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有实际研发、生产、经营行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在本区注册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组织;
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多个权
属人时,应由登记证书上的第一著作权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后6个月内向政策兑现系统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政策兑现”窗口在每年2、5、8、11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定期集中受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在获得登记证书后资助300元/件。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表》(该表在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后,无需审核通过,直接打印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上述事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资金批复要求提供以下拨款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拨款材料时还需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
1、企业出具的收据(客户联原件一份,加盖财务专用章,附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企业申请资金拨付的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申请人在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中有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只需按一个事项进行申请,但需在填写该系统中的“兑现事项情况说明”栏时逐一列明本次申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名称。
2、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黄埔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509051、8211194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 http://zcdx.gdd.gov.cn 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链接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kipa.cn)在线填报《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无需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直接打印即可)。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四)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收据后再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
模板1
收 据 ×× 年××月××日 |
|
今收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拨付我司“20**年度第*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费” 600元。 金额(大写):¥ 仟 陆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 财务章 ¥ 600.00 |
客 户 联 |
经手人:××× 出纳:××× 记账:××× 会计:××× |
温馨提示:
1.收据必须为一式三联的手撕票据,提交客户联;
2.日期(按提交日期)一定要写上;
3.经手人、出纳、记账、会计等需两个以上签名,否则无效;
4.所有盖章不能覆盖大小写金额;
5.超出票据最大限额无效;
6.模板所填金额不是实际发生金额,请按实际发生金额填写。
7.大写金额前必须以“¥”开头(顶格除外),数字只能使用中文大写。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数量 |
1 |
收据(见模板1) |
①手撕、手写客户联收据; ②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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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据-复印件 |
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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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申请拨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资金的函(见模板2) |
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份 |
模板2
关于申请拨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资金的函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贵局下达的《关于领取20XX年第X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费用的通知》(穗开知〔20XX〕XX号),给予我单位的“********”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XXXX.00(小写)元,现申请办理拨付。
请给予拨款为盼。
附:单位名称:广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基本存款帐户):
银行帐号(开户基本存款帐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所有金额使用小写数字即可。
2.本函中填写的文件名称及文号需与我局下达的批文名称及文号一致。
3.如有疑问请咨询区知识产权局:8250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