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中第六条金融扶持专项支持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指南》,请各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叶宁,联系电话:82112131)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贷款成本补贴扶持。2018年度相关补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单位条件
我区及其受托管理区域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其中工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其他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营业收入数据以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同时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须在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进入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库的企业;
(三)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四)各类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五)经《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政策依据
【金融扶持】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等)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给予50%的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扶持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等)以贴息的方式给予补贴。
(二)每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只能对其一份贷款合同中的一笔贷款进行贴息申请,贴息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三)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4.35%计算,直接获得贷款的贷款成本补贴计算方式为: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利率-4.35%)÷365天×贴息天数×50%。贴息天数从资金实际到账下一日计算。
(四)经由担保公司取得贷款的贷款成本补贴计算方式为:实际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担保利率-4.35%)÷365天×贴息天数×50%,贴息天数从资金实际到账下一日计算。
(五)申请的成本补贴金额不应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
(二)《广州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通知书;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
(五)申请企业符合本指南申请单位条件相关证明资料;
(六)企业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七)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八)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还本付息明细表(模板见附件1);
(九)贷款到账及还本付息的银行单据
(十)企业贷款用途说明;
经由担保公司取得贷款的贷款成本补贴还须递交以下材料:
(十一)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十二)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含公证书,若有反担保合同一并提供)以及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
(十三)企业支付担保费用时担保机构提供的相关凭证;
五、申请流程
(一)申报辅导期(6月25日到7月9日)。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有疑问,可向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咨询。
(二)提交纸质材料(7月10日-7月19日)。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审批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制作要求:《广州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贷款成本补贴专项中的经贷款银行确认的贷款还本付息明细表、企业贷款用途说明需要递交原件。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列表;硬质封面,双面打印,无线胶装;除申请表中各处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应在封面盖公司章并加盖骑缝章;书脊标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补贴(2018)+企业简称”。所有附件材料携带原件校验后返还。
(四)审批。区科技局按照流程进行呈批核定。
(五)公示。区科技局在局网站公示拟发放扶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提交拨款材料。公示期过后无异议,区科技局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区政策研究室通知企业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并提交拨款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资金申请均需完成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及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两个步骤,并以纸质材料受理确认视为申报程序完成。
(三)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四)区级财政多个性质相同的政策时,符合申请贷款成本补贴条件的企业,同一份贷款合同,只能申请一个政策的兑现。
七、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材料的准备有疑问,请致电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广州市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简剑伟22123139、22123399、13713189562、13380012161。
(二)业务主管处室联系人:区科技局创新平台处82112131、QQ群:12059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