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更好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人才、文化项目、文化企业集群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新规字〔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现组织申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评审认定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人才奖励:文化人才工作室评审认定项目、文化人才文化创意项目评审认定项目;
(二)培育奖励:区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项目;
(三)平台奖励: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平台评审认定项目;
(四)文化设施奖励:主题艺术馆评审认定项目、博物馆评审认定项目、电子竞技场馆评审认定项目、实体书店评审认定项目、图书馆评审认定项目;
(五)品牌奖励:获奖原创作品评审认定项目、宣传黄埔元素作品评审认定项目;
(六)重点活动扶持:重大文化创意活动评审认定项目。
本次申报仅涉及上述需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办法》及《实施细则》其余条款所涉及的奖励项目,请留意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后续有关项目申报通知。
二、申报条件
各评审认定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等详见各项目办事指南(附件)。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答疑。申报单位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5-4:45)向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咨询,咨询微信号:HPWC2019,咨询电话:82002861,联系人:苏锦河。
(二)材料递交。申报单位应在2019年7月15日下午4:00之前将确认后的申报材料按办事指南要求递交至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产业和旅游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523。逾期将不再受理,视为单位自动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递交材料。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项目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申请项目进行预审、汇总,通知预审通过单位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三)组织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开展项目评审认定工作。
(四)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向区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五)结果公示。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定项目评审结果
公示公告,并挂网公示。
(六)认定批复。公示无误的项目,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具评审认定结果证明,指导申报单位后续兑现申请事宜。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