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0日,政策兑现窗口将集中受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上半年(第一批)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其中4月22日至26日受理事项为: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新三板”企业融资奖励、引进上市企业、“新三板”最高层企业招商奖励、上市企业管理团队招商奖励。5月5日至10日受理事项为:并购费用补贴及并购贷款贴息、债券市场融资贴息、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贴息。请我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及时查阅区金融工作局印发的相关通知,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和申请,并按上述时间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申请事项(详情请见政策兑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一)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区内上市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成功再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进行奖励。
(二)“新三板”企业融资奖励。对挂牌企业通过在“新三板”定增等方式成功实现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进行奖励。
(三)并购费用补贴及并购贷款贴息。对区内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瞪羚”企业及其他大中型企业并购时实际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给予50%的补贴。对商业银行机构为区内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瞪羚”企业及其他大中型企业开展并购发放的一年期(含)以上的并购贷款,按贷款项目给予年利率1.5%的贷款贴息。
(四)债券市场融资贴息。对区内企业通过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和集合票据等债券品种进行直接融资的,债券存续期内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
(五)引进上市企业、“新三板”最高层企业招商奖励。对区内招商单位引进我区企业在3年内上市的、直接引进上市企业的、引进我区企业3年内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最高层的、直接引进“新三板”最高层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
(六)上市企业管理团队招商奖励。对新迁入我区的上市企业,对其管理团队给予奖励。
(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贴息。对挂牌企业以股权质押进行债务融资产生的利息,按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