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03-21

 

穗工信函〔2019〕475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6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确保推荐质量的同时,努力提升推荐数量。各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年度节能考核范围。

二、近年来入围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企业应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获国家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应积极申报绿色园区。今后省工信厅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和园区将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仅限申报列入清单的产品,同类但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开申报。各项申报表格可从工信部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6670743/content.html)。

四、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查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于2019年4月8日前将推荐函、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一式六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pdf

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doc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doc

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doc

4.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doc

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