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208号)要求,我办对直接或间接组织实施的,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围绕品牌进行的评选认定,并授予“名牌产品”“知名品牌”等各类称号的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同意,我办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开展“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